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一分行被查出貸款事項違法違規。
寧波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甬銀保監罰決字〔2022〕32號)顯示,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寧波分行被查出貸后管理不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被挪用。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拒絕執行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據此,寧波銀保監局于2022年4月21日對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在下列范圍內經營全部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提供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