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5月17日,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呂梁分行(以下簡稱:晉商銀行呂梁分行)被呂梁銀保監分局處罰。
呂銀保監罰決字〔2022〕9號顯示,晉商銀行呂梁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未經核準擔任高管并履行高管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呂梁銀保監分局對晉商銀行呂梁分行責令改正,罰款30萬元;對張洪原警告。
中國質量新聞網發現,晉商銀行呂梁分行除上述處罰外,2018年12月,因“貸前審查、貸后管理不盡職,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呂梁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晉商銀行呂梁分行罰款4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呂梁分行成立于2010年9月,負責人為曹建峰。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則成立于1998年10月,注冊資本583865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郝強。
在行政處罰方面,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也有多次記錄,最近的一次為2021年5月,因“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后未按規定向人民銀行報告;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后未按規定向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備案;撤銷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后未按規定向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備案”被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罰款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