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友提出的關于聲稱“無糖”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作出回復。
問:
GB28050-2018(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附錄C表格中顯示每100g含碳水化合物(糖)≤5g可聲稱無或不含糖,請問表格中顯示的碳水化合物和糖是否等同。試問如某預包裝食品每100g含碳水化合物6g,則是否能認為該產品不屬于無糖。
總局回復:
按照《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含量聲稱無或不含糖,碳水化合物(糖)含量應≤0.5g /100g(固體)或100mL(液體);含量聲稱低糖,碳水化合物(糖)含量應≤5g /100 g(固體)或100 mL(液體)。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制定。按照職能規定和工作要求,有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問題可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咨詢。
回復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