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從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獲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對上海浦東江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滬銀保監罰決字〔2023〕75號。
信息顯示,2021年,該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1.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審批;2.對境內非金融機構股東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比例超標審查不嚴;3.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于購房;4.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5.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6.同業單一客戶風險暴露集中度違反監管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七)項、《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十一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責令上海浦東江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并處罰款共計19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滬銀保監罰決字〔2023〕75號 | ||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 | |
單位 | 名稱 | 上海浦東江南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新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2021年,該行存在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1.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審批; 2.對境內非金融機構股東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比例超標審查不嚴; 3.個人經營貸款違規用于購房; 4.個人經營貸款違規流入資本市場; 5.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 6.同業單一客戶風險暴露集中度違反監管規定。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七)項、《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五十一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190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