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京金罰決字〔2023〕8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建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宋洪濤,陸瑩)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金罰決字〔2023〕8號 | ||
被處罰當事人 | 個人姓名 | 宋洪濤,陸瑩 | |
單位 | 名稱 | 建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 |
主要負責人 | 劉暉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1.租賃業務盡職調查不到位 2.資金用途監管不嚴格,部分資金流向與約定用途不一致 3.向縣級公立醫院提供建設資金 4.未按法規要求完成租賃物所有權轉讓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責令建信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改正,給予合計16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給予宋洪濤警告; 給予陸瑩警告。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