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2月29日訊(通訊員 張建晶)新買的冰箱不制冷,廠家售后檢查后說缺少制冷劑,消費者卻聽成了缺少制冷機,一字之差鬧出了大誤會。
前不久,家住通州區漷縣鎮的楊女士在一家電器商店購買了一臺“美菱”牌冰箱,接通電源后卻發現冰箱不制冷。“冷凍室的凍魚、凍肉都化凍了,弄得家里人也不敢吃了。”楊女士說,“趕緊撥打廠家客服電話,趕來的售后工作人員說是因為缺少制冷機造成的無法制冷。”當天,廠家售后工作人員檢測完故障原因后就離開了,臨走前并未留下故障檢測的單據,只是讓楊女士聯系商家處理。
冰箱沒有制冷機,就像汽車沒有發動機,冰箱豈不變成了儲物柜?楊女士對冰箱的質量產生了懷疑,他向電器商店提出了更換冰箱并補償經濟損失的要求,在對方遲遲不予解決的情況下,楊女士將此事反映到了工商部門。
通州工商分局漷縣工商所受理了楊女士的投訴,當即與電器商店和廠家售后取得了聯系。廠家售后答復他們已經登記了楊女士的情況,故障原因系缺少制冷劑所致,并非楊女士所稱的缺少制冷機。電器商店負責人說,冰箱不可能出現沒有安裝制冷機就能出廠的情況,但冰箱在運輸、存儲過程中則有可能出現因箱體最大傾斜角超過45度造成的制冷劑泄露,從而造成不制冷的情況發生。但楊女士一再表示當時自己沒有聽錯,堅決要求商家更換一臺全新的冰箱。當工商工作人員要求楊女士提供當初上門的售后工作人員姓名或聯系方式進一步了解情況時,楊女士卻無法提供。
工商部門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經過調解,電器商店協調美菱冰箱生產廠家為楊女士更換了一臺全新的冰箱,并補償楊女士因冰箱不制冷造成食物變質的經濟損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