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一、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綜合分析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等傳統媒體廣告346714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207條次,涉嫌違法率0.06%。
本月繼續加強對媒體涉及疫情廣告的監測,全市對傳統媒體共監測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廣告8049條次,主要為公益類廣告。其中涉及疫情內容涉嫌違法廣告45條次,其中1條次為北京某中醫院未經審批發布廣告,并借以中醫藥對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進行宣傳;其余44條次為某空氣凈化器廣告,宣稱“有效殺滅新冠病毒”,上述涉嫌違法廣告均已分派至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本月傳統媒體廣告監測量環比上升7.74%,廣告涉嫌違法量環比上升23.95%,涉嫌違法率較上月上升0.01個百分點。
其中,電視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176條次,較上月增加21條次,主要類別為空氣調節設備、普通化妝品和普通食品,涉嫌違法率為0.08%;廣播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11條次,較上月增加11條次,主要類別為非處方藥,涉嫌違法率為0.01%。平面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20條次,較上月增加8條次,主要類別為醫療診療服務,涉嫌違法率為0.10%。
一、全市各類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傳統媒體監測概況
媒體類型 | 監測量(條次) | 涉嫌違法量 (條次) | 涉嫌違法率 |
電視 | 226251 | 176 | 0.08% |
廣播 | 101080 | 11 | 0.01% |
平面 | 19383 | 20 | 0.10% |
合計 | 346714 | 207 | 0.06% |
1、電視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業占比
2、廣播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業占比
3、平面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的行業占比
三、傳統媒體發布各商品、服務類廣告監測情況
1、傳統媒體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商品服務類別 | 監測量 (條次) | 涉嫌違法量(條次) (排序項) | 涉嫌違法率 | |
涉嫌 違法量 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 空氣調節設備 | 653 | 45 | 6.89% |
其他(普通食品類) | 1312 | 23 | 1.75% | |
普通化妝品 | 423 | 22 | 5.20% | |
保健用品 | 341 | 15 | 4.40% | |
非處方藥 | 24939 | 14 | 0.06% |
2、傳統媒體涉嫌違法率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商品服務類別 | 監測量 (條次) | 涉嫌違法量 (條次) | 涉嫌違法率 (排序項) | |
涉嫌 違法率 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 特殊化妝品 | 77 | 6 | 7.79% |
空氣調節設備 | 653 | 45 | 6.89% | |
普通化妝品 | 423 | 22 | 5.20% | |
工藝品 | 20 | 1 | 5.00% | |
醫療診療服務 | 250 | 12 | 4.80% |
本月傳統媒體共有21個類別的廣告出現涉嫌違法。其中排名前五的為空氣調節設備類、其他(普通食品類)、普通化妝品類、保健用品類、非處方藥類廣告,占全市傳統媒體涉嫌違法廣告發布量的82.13%。
其中空氣調節設備廣告以45條次的涉嫌違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現為:含有引人誤解的內容,誤導消費者。
其他(普通食品類)廣告以23條次的涉嫌違法量排名第二,主要表現為:食品廣告出現醫療用語或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
普通化妝品類廣告以22條次的涉嫌違法量位列第三,主要表現為:1、化妝品廣告中出現對化妝品名稱、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虛假夸大的;2、化妝品廣告中出現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3、含有引人誤解的內容,誤導消費者。
第二部分 互聯網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0年4月共搜索監測3138萬余條次互聯網廣告,獲取涉嫌違法廣告線索7302條次,涉及28個商品服務類別、111家媒體、1379家企業主體,經復核其中2130條次廣告存在涉嫌違法問題。
本月共監測發現內容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廣告56條次,涉嫌違法廣告4條次,其中1條次為空氣凈化產品廣告宣傳可以預防冠狀病毒,涉嫌誤導消費者;1條次護目鏡產品和1條次消毒產品廣告中均出現“武漢肺炎”字樣,涉嫌造成不良輿論導向;其余1條次廣告中含有“冠狀疫情期間宅家也可以理財”的內容,涉嫌違法問題不涉及“新冠肺炎”的預防與治療等內容,其違法問題為:招商類廣告保證收益。
互聯網各商品服務類別廣告監測情況
4月監測的各商品服務類別中,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務類別是醫療美容服務類、微信咨詢類、招商類、醫療診療服務類和非處方藥類。
商品服務類別 | 涉嫌違法量(條次) | 涉嫌違法量 占比 | |
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廣告類別 | 醫療美容服務 | 552 | 25.92% |
微信咨詢 | 296 | 13.90% | |
招商 | 213 | 10.00% | |
醫療診療服務 | 185 | 8.69% | |
非處方藥 | 142 | 6.67% |
醫療美容服務類涉嫌違法廣告量為552條次,排名第一。主要違法表現為:廣告中涉及了醫療技術等內容。
其次為微信咨詢類廣告,涉嫌違法量為296條次,主要違法表現為:1、非醫療廣告,內容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醫療術語;2、廣告中反復出現某一微信號,引導消費者以添加微信號的方式對相關商品、服務等具體信息進行咨詢,而廣告中對具體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對服務的內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第三為招商類廣告,涉嫌違法量為213條次,主要違法表現為:1、利用受益者形象作證明的;2、未標注風險提示;3、保證收益或承諾無風險。
除涉嫌違法量占比較高的五類廣告以外,其余各類別廣告涉嫌違法量總計742條次,占各類別廣告涉嫌違法總量的34.84%。
北京市廣告監測中心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