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原福建省質監局網站獲悉,日前,福州冠洲電子有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向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將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2月18日制造的FG-18002 9.5W(42*0.5W/LED)型號可移式通用臺燈,涉及數量為500臺。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可移式通用臺燈,說明書未包含有平穩度方面燈具不應傾倒的說明,使用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燈具傾倒,極端情況下會引發火災的危險。對于召回范圍內的可移式通用臺燈,福州冠洲電子有限公司將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缺陷產品召回、安全技術改進工作,提升產品安全水平,并免費為客戶更換符合要求的說明書,以消除安全隱患。
福州冠洲電子有限公司將自即日起在官方網站(www.fg-electronic.com)上發布召回計劃,提示持有受影響產品的消費者停止使用該產品并聯系福州冠洲電子有限公司或其經銷商進行免費更換說明書。用戶可登錄福州冠洲電子有限公司官方網站查看持有的產品是否為在受影響范圍內,或通過客戶服務熱線(0591-83709360)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用戶也可登錄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zjj.fujian.gov.cn/)、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https://www.dpac.org.cn/)以及關注微信公眾號(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用戶也可撥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熱線電話: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交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