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北京海淀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違法廣告典型案例(第一期),涉及北京銳達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銷售的“山嶼 西山著”住宅1號樓4單元102廣告宣傳中含有以下內容:“這套房子的面積205平方米,經常價的話820萬元,今天驚爆價783萬元,優惠了37萬,這樣的一個價格確實這么多年來沒有的,205平方米,還有一個小花園哦!”。事實上,其銷售的上述住房沒有小花園,北京市海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當事人的審批項目中也沒有小花園。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款200000元。
案件點評:《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構成虛假廣告。涉案廣告宣傳語與實際情況不符,容易誤導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的權益并容易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