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管局公示行政處罰類信息(濟市中市監標處字〔2021〕11號),涉及濟南啟元職業培訓學校未經特殊標志所有人許可擅自將其特殊標志用于商業活動案。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類別 | 處罰事由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行政相對人名稱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當事人 姓名 | 處罰決定日期 | 作出處罰決定機關 |
濟市中市監標處字〔2021〕11號
| 濟南啟元職業培訓學校未經特殊標志所有人許可擅自將其特殊標志用于商業活動案 | 罰款 | 當事人未經特殊標志所有人許可擅自將其特殊標志用于商業活動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 應依據《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范進行處罰。 | 罰款3000元。 | 52370100MJD6883383 | 濟南啟元職業培訓學校 | 2021年8月16日 | 濟南市市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