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1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網站通報2021年第三季度媒體廣告抽查監測情況。
關于2021年第三季度媒體廣告抽查監測情況的通報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第三季度對我市部分媒體廣告進行了抽查監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查監測范圍
第三季度,共對全市23家傳統媒體以及54個互聯網媒介的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抽查監測。其中,傳統媒體包括電視頻道8個,廣播頻率6個,平面媒體9家;互聯網包括網站35個,公眾號16個,電商平臺2家,APP1個。
二、抽查監測情況分析
三季度共抽查監測上述媒體各類廣告23703條、90574條次,其中涉嫌違法廣告45條、55條次,條數違法率、條次違法率分別為0.19%、0.06%,條數違法率與上期持平,條次違法率環比上升0.01個百分點。監測數據顯示,本季度發布涉嫌違法廣告條次違法率最高的是平面媒體,其次是廣播,互聯網和電視發布違法廣告較少。
表1:各類媒體涉嫌違法廣告監測統計
類別 | 廣告條數 | 廣告條次 | ||||
總條數 | 涉嫌違法條數 | 條數違法率 | 總條次 | 涉嫌違法條次 | 條次違法率 | |
電視 | 2245 | 10 | 0.45% | 29315 | 19 | 0.07% |
廣播 | 1880 | 9 | 0.48% | 36982 | 9 | 0.24% |
平面 | 801 | 9 | 1.12% | 1714 | 9 | 0.53% |
互聯網 | 18777 | 17 | 0.09% | 22563 | 18 | 0.08% |
合計 | 23703 | 45 | 0.19% | 90574 | 55 | 0.06% |
從廣告類別情況來看,涉嫌違法廣告主要分布在醫療服務、藥品、普通商品等類別。其中,醫療類涉嫌違法廣告占主導,占全部涉嫌違法廣告的56%。藥品、普通商品、普通食品三類涉嫌違法廣告分別占全部涉嫌違法廣告的16%、11%、9%,醫療器械涉嫌違法廣告4%,教育培訓涉嫌違法廣告4%。醫療服務類涉嫌違法廣告發布量較上期大幅增加,條次違法率為4.96%,醫療器械、藥品、普通食品涉嫌違法廣告量較上期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條次違法率分別為1.28%、0.35%、0.12%,教育培訓類廣告發布量較少,條次違法率為7.4%。普通商品涉嫌違法廣告量較上期有所下降。傳統媒體涉嫌違法廣告抓藥集中在醫療、藥品、普通商品類,其次是普通食品、醫療器械類,本期新增教育培訓類涉嫌違法廣告;互聯網主要涉嫌違法廣告主要集中在醫療服務等類別。
本期繼續加強對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廣告和預付卡、金融網絡借貸以及涉及長江禁捕和野生動植物廣告的監測,未發現上述類別涉嫌違法廣告。
主要涉嫌違法表現如下:
1.藥品廣告:藥品廣告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廣告等。
醫療廣告:發布醫療廣告,未標注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醫療廣告的表現形式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情形;醫療廣告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醫療廣告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等。
3.普通商品廣告: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以外的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等。
4.普通食品廣告: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廣告,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等。
5.醫療器械廣告:醫療器械廣告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醫療器械廣告未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醫療器械廣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等。
6.教育培訓廣告:教育、培訓廣告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等。
三、主要涉嫌違法廣告
1.半島都市報發布“可恩口腔”“優諾博士口腔”“百合社區醫院”“長青醫院”“青島君良燒傷醫院”等醫療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醫療廣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情形;報刊音像出版單位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等。
2.青島生活服務頻道發布“世醫堂”、“蟻干堂”等醫療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等。
3.青島故事廣播發布“中醫大學堂”、“名醫在線(山東大學齊魯醫院)”醫療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廣播電臺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等;發布“降糖治療儀”普通商品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以外的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等。
4.青島生活服務頻道發布“愛視嘉醫用冷敷眼貼”醫療器械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等。
5.青島都市頻道發布“柏欣安高檔按摩椅”普通商品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以外的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等。
6.半島都市報發布“固泉腎寶”等普通食品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等。
7.半島都市報發布“青島民航職業學校”、半島都市報公眾號發布“青島墨爾文中學”等教育培訓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教育、培訓廣告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等。
四、前期工作辦理情況及相關要求
1.2021年二季度,半島都市報發布的“晨時金膽”“三寶膠囊”“補腦丸”“常通舒顆粒”“撥云退翳丸”“縮泉丸”優諾博士口腔”“青島山大醫學研究中心”“百合醫院”“金亦元復合益生菌”,青島早報發布的“揭開皮膚病真相”,青島電視臺發布的“可恩口腔醫院”“蟻干堂”,青島故事廣播發布的“中醫大學堂(獨活雞血藤方)”等涉嫌違法廣告,市市場監管局均已立案進行查處。
2.天貓-魔力肌源旗艦店(大通漢麻生物科技研究院青島有限公司)發布的“魔力肌源麻葉CBD玉肌亮顏精華液”,末那大叔公眾號發布的“HFP熊果苷美白補水面膜”“圣雪蘭雪肌美白保濕面膜”等涉嫌違法廣告,已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所在地的區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調查處理。
3.我市民生領域集中攻堅行動對藥品、保健品、房地產、金融等重點類別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將繼續深入推進,對利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網絡平臺等發布違法校外培訓廣告的治理也將持續深化。各媒體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堅決杜絕發布上述問題廣告;各區市局要持續加大涉及民生領域及其他重點類別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查處力度,進一步凈化廣告市場環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