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8日,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網站發(fā)布關于侵害用戶權益App的整改通知(2022年第1期)。依據《網絡安全法》《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20〕164號)工作部署,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委托云南省互聯網協會,組織對在云南省取得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備案或開發(fā)者工商注冊地在本轄區(qū)的部分App進行了技術檢測,發(fā)現9款App存在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問題。
針對檢測發(fā)現的問題,請各相關應用商店落實好分發(fā)平臺主體責任,立即通過站內信、郵件、電話等形式通知到各APP運營單位及時完成整改。各App運營單位應按照整改通知書要求,于本通知發(fā)布10天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報告加蓋單位公章后反饋該局。對于逾期無故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該局將上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進行相關處置。
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APP(第一批) | |||||
序號 | 應用名稱 | 應用開發(fā)者 | 應用來源 | 檢測版本號 | 存在問題 |
1 | 九機網 | 云南九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OPPO軟件商店 | 4.6.1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2 | 悟空練字帖 | 昆明悟空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1.6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 |
3 | 四年級語文上冊部編版 | 昆明致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360手機助手 | 20.88.100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欺騙誤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 |
4 | 太牛 |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小米商店 | 4.0.2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
5 | 附近探探交友 | 云南鴦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華為手機應用市場 | 1.07 | 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6 | WIFI萬能通 | 昆明炫致科技有限公司 | 百 度手機助手 | 1.0.1 | 違規(guī)收集個人信息;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未公開收集使用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按法律規(guī)定提供刪除或更正個人信息功能。 |
7 | 櫻花時尚校園換裝模擬 | 大理亞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1.0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
8 | 國醫(yī)在線醫(yī)生端 | 云南岐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3.0.4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未按法律規(guī)定提供刪除或更正個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 |
9 | 春潮商城 | 西雙版納鴻巨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百 度手機助手 | 4.2.5 |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guī)則”;“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未按法律規(guī)定提供刪除或更正個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