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將其添加進電子煙,制作出以含有依托咪酯的“煙粉”和“煙油”等替代物質為主的新型毒品替代品進行銷售,嚴重擾亂正常的藥品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什么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種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狀物質(醫療上主要表現為水劑、乳劑),具有鎮靜催眠活性,增加劑量可以產生麻醉作用,是一種短效的非巴比妥類靜脈麻醉劑,在臨床上主要適用于全麻誘導,也可用于短時手術麻醉。
依托咪酯還是一種麻醉類處方藥品,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法途徑獲得,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批發企業,可以銷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劑(不得零售);藥品零售企業可憑執業醫師處方零售制劑;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可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劑。
依托咪酯為何成為了毒品的替代品
隨著對傳統毒品的打擊力度增強,導致傳統毒品價格相對昂貴,而依托咪酯以其價格低、與冰毒、氯胺酮同樣致幻效果,暫未被列管等特點,使得出現部分人員用依托咪酯作為冰毒、氯胺酮等替代品吸食的情況。
依托咪酯的危害
據臨床觀察發現,依托咪酯吸食后會呈現頭暈站立不穩,東倒西歪等類似醉酒后的狀態;也有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表現為即刻廣泛皮膚發紅,或蕁麻疹的情況。大劑量吸食會引起偏執、焦慮、恐慌、被害妄想癥等,嚴重會精神錯亂甚至中風死亡。
加強監督打擊濫用
國家藥監局、公安部、郵政局三部門在2023年2月13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復方地芬諾酯片等藥品管理的通知》,強調了濫用依托咪酯的人群以青少年為主,嚴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進一步強化監管,嚴厲打擊濫用和非法流入渠道,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盡管依托咪酯未被列管為毒品,但吸食后的危害等同于毒品,極易滋生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廣大市民必須提高警惕,對于依托咪酯以及類似很“上頭”的東西不要輕易嘗試,而若是已經不小心沾染,一定要盡快去專業的醫院尋求幫助和治療。
法律知識小課堂:妨害藥品管理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的規定,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
(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
(三)藥品申請注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管局 熊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