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在全國推行服務型執法新模式,旨在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江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探索服務型執法新模式,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江陰市多家超市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0月,我市多家超市被舉報,舉報人稱超市經營一款名稱為本叮叮植萃舒緩液(家庭裝)的化妝品,其標簽標示“品牌方: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并非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受托生產企業,屬于標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經查,當事人經營的化妝品標簽除了標注備案人、生產企業以外,還標注了品牌方。備案人、生產企業是法規明確規定的生產責任主體,其他與產品生產者相關的概念、用語、表述,比如“品牌方”等,因法規無明確定義,詞語本身含義也比較模糊,易使消費者對產品生產者和責任主體產生誤解。當事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構成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主動配合調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未主動印制或附加“品牌方”等內容,案發時已下架涉案化妝品,該行為系初次違法;涉案化妝品為合格的普通用途化妝品,數量、貨值較少,未造成消費者健康危害,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系列案件涉及多家經營主體,且構成同一違法行為,在辦理過程中,市市場監管局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全面充分客觀地調查案件情況,依法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超市等主體規模小、抗風險能力不高,在經營過程中難免因疏忽或是對法律法規理解不透徹而產生違法違規行為。
為助力其規范經營,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服務型執法模式。一是容錯糾錯,給發展“留空間”。執法并非“一刀切”,而是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比如當事人是否積極配合調查、是否屬于初次違法、是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等情況,對于符合條件的情形,依法給予當事人自我糾錯的機會,助力其輕裝上陣、行穩致遠。二是精準教育,促合規“入人心”。執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規范與提升,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明確指出當事人存在的問題,強化其守法合規經營的意識根基,引導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從源頭上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實現“查處一個、規范一片”的效果。三是規范指導,讓法治“有溫度”。執法人員向當事人耐心細致地進行普法宣傳,指導其完成整改與規范,幫助其構建長效管理機制,不僅解決實際問題,還增進對執法部門的理解與信任,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尺度與溫度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