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近日,浙江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示(2020年第十號)。
臺州市玉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公示(2020年第十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河蝦的檢測報告的內容有:報告編號No:202002478;食品名稱:河蝦;購進日期:2020年6月29日;被抽樣單位名稱:王青秋;檢測結論:經過抽樣檢驗,呋喃西林代謝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調查處理情況:2020年8月7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檢測報告進行送達并對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與抽檢不合格同批次的河蝦已售罄,現場無同批次河蝦。
2.產品控制情況:與抽檢同批次河蝦已售罄。
3.違法行為查處情況: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及《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的指導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建議責令改正,并處罰如下:一、沒收違法所得16元;二、罰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經對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排查,該經營戶系從上門銷售者處直接購入河蝦,購入后直接在攤位上進行售賣,經營者無法提供購進時的進貨票據,聯系不到銷售方,無法查清不合格產品的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