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1日,浙江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20日,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縣3家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雁綜合農貿市場朱金蓮銷售的綠豆芽
(一)抽檢基本情況
南雁綜合農貿市場朱金蓮銷售的綠豆芽(生產日期:2021-7-20),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抽檢判定為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單位風險防控情況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山門所于2021年8月17日向朱金蓮送達編號為: 202127482 的檢驗報告,并對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山門所將根據調查情況進一步進行處置。
二、萬全鎮鄭三村農貿市場尤傳羅銷售的豬肝
(一)抽檢基本情況
萬全鎮鄭三村農貿市場尤傳羅銷售的豬肝(生產日期:2021-7-17),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抽檢判定為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單位風險防控情況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萬全所于2021年8月17日向尤傳羅送達編號為: 202127125的檢驗報告,并對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萬全所將根據調查情況進一步進行處置。
三、萬全鎮鄭三村農貿市場池云前銷售的豇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
萬全鎮鄭三村農貿市場池云前銷售的豇豆(生產日期:2021-7-19),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抽檢判定為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啶蟲脒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單位風險防控情況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萬全所于2021年8月20日向池云前送達編號為: 202127131 的檢驗報告,并對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該批次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萬全所將根據調查情況進一步進行處置。
特別提示消費者,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