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3月10日,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期),涉及城陽區趙以光水果經營部(趙以光)經營的香蕉。
(一)前期處置情況。2021年11月11日市局向城陽區趙以光水果經營部(趙以光)送達了檢驗報告,立即啟動了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
(二)調查處置情況。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未發現同批次產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貨、銷售記錄等進行了證據固定,并立案開展調查工作。當事人于2021年10月12日購進不合格香蕉552.5公斤,已經全部銷售完畢。因已銷售,未能召回產品。當事人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處罰決定書文號:青市監處罰〔2021〕04107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當事人進行了原因排查,并立即進行整改。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