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12號)。
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2年第12號)
近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家企業共3批次產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報告如下:
一、重慶雙滿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五香味香菇豆干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五香味香菇豆干(商標:巴山宏溪+圖標;生產日期:2021年11月15日;規格:散裝稱重),經抽樣檢驗,脫氫乙酸及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注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二)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未發現當批次不合格產品。2022年3月21日經局領導批準,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經調查,該批不合格產品共生產了100kg,已全部銷往各地經銷商。執法人員已依法監督該廠整改并召回不合格產品,該公司發布召回公告后,由于銷售時間已久,召回數量為零。
(三)對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雙滿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豆干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單位進行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4元;2.罰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該公司排查,發生不合格的原因為原料香菇中含有脫氫乙酸鈉。該公司一是對所有供貨商資格重新審核,嚴把原料采購關;二是針對此批不合格產品的問題,及時排查未出廠食品是否存在相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三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制度,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特別是對出廠檢驗工作嚴格把關,確保檢驗合格方可出廠銷售。
二、重慶市榮昌區吳遠金農副產品經營部經營的菜籽油
(一)抽檢基本情況。食品名稱:菜籽油,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酸值(KOH)項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2年1月24日;食品名稱:菜籽油,經抽樣檢驗,酸值(KOH)項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生產日期:2022年2月28日。
(二)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2年3月29日、4月26日分別將上述兩份檢驗報告直接送達當事人,并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并制作了現場筆錄。當事人銷售酸值(KOH)不合格菜籽油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經局領導批準,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三)對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如下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1750元;2.罰款1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排查,原因可能是成品油貯存不當造成,已督促企業加強環境衛生、貯存管理及索證索票方面主體責任的落實,加強《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學習等方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