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廣東三福服裝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合格服裝被處罰。
信用中國數據顯示,2022年2月22日,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受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廣東三福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三福服裝”)生產銷售的夾克(批號:451173)(檢樣:180/96A備樣:180/96A)進行抽樣檢驗,結果顯示,所抽檢樣品pH值項目不符合GB 18401-2010 C類標準要求。
據了解,廣東三福服裝于2021年1月5日委托廣州甲果服飾有限公司生產了30件夾克(批號:451173)對外銷售,每件進貨成本為120元/件。廣東三福服裝于2021年1月5日開始銷售上述夾克,至2022年3月22日被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查處時止,廣東三福服裝共銷售上述夾克27件,銷售價為339元/件,其余3件夾克以成本價退回供貨方。廣東三福服裝無法提供相關召回銷毀及退款證明材料。
《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據此,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東三福服裝沒收違法所得5913元;罰款10170元。
此外,中國質量新聞網了解到,廣東三福服裝此前曾被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18330元(立案日期:2020年3月18日)【案號:(2020)粵0111執3345號】,關聯案件為呂某與福建省三福百貨有限公司,廣東三福服裝有限公司相關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