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長沙市雨花區百佳春超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長沙市雨花區百佳春超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檢,長沙市雨花區百佳春超市經營的干黃花菜經抽樣檢驗,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長沙市雨花區百佳春超市進行執法檢查,送達檢測報告(NO:XC22430111596101914),要求其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現場檢查未發現不合格批次的干黃花菜。經查明,當事人于2022年7月23日從長沙市雨花區高橋大市場君美農副產品商行購進涉案干黃花菜10斤,單價26元/斤,購進貨款260元;抽檢公司購買1.53斤,其余銷售1.3斤,銷售單價27.8元/斤,銷售金額78.67元;剩余7.17斤已于2022年8月2日退回長沙市雨花區高橋大市場君美農副產品商行。
長沙市雨花區百佳春超市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情況說明。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市場監督部門調查,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主動提供有關資料、證據,履行了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的義務。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