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1期),涉及高淳縣淳溪小順水果店銷售的獼猴桃,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高淳縣淳溪小順水果店銷售的獼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當事人購進獼猴桃20千克,3千克用于抽檢,其余均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測種植環節農藥噴灑過多殘留。
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對當事人免予處罰,相關線索已移送至供應商屬地市場監管局。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處罰〔2022〕2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