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17日,河南省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2023年第10號。
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2023年第10號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期),涉及我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結果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錦廚餐飲坊使用的1批次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檢出值為0.0112mg/100cm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大腸菌群檢出值為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經調查,新鄉市平原示范區錦廚餐飲坊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為:新市監處罰﹝2023﹞13號。
特此通告。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