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大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重慶市大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一)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駐馬店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對封丘縣潘店鎮陽光超市銷售的“曾袁牌山椒筍尖”進行監督抽檢,抽樣單編號:SBJ23410000469230517ZX,被抽樣單位:封丘縣潘店鎮陽光超市,標稱生產企業:廣安市農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企業: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3年4月10日。檢驗結論: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武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潔源檢測有限公司對武穴市大法寺二零二零便利店銷售的“曾袁牌山椒筍尖”進行監督抽檢,抽樣單編號:XBJ23421182487235560,被抽樣單位:武穴市大法寺二零二零便利店,標稱生產企業:廣安市農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產企業: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3年4月1日,檢驗結論: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問題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5月15日我局啟動核查處置,告知委托生產單位檢驗結果,對委托生產單位的登記住址進行現場檢查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委托生產企業認真排查問題原因并進行整改。
(二)產品控制情況: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對抽檢不合格的2批次“山椒筍尖”采取了召回等措施。該企業4月10日委托生產了30件(900袋)山椒筍尖,召回了622袋,召回的產品已經發回生產廠家,進行了銷毀處理。該企業4月1日委托生產了25件山椒筍尖,該批次產品已全部售出,發布召回公告后,召回數量為0。未召回原因:該批次產品已部分消費,企業發出召回公告后,未收到消費者退貨,也未收到消費者身體有不良反應的反饋。
三、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我局針對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2批次不合格食品行為作出如下處罰:1.罰款人民幣5000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6741.4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督促廣安市農峰食品有限公司開展自查,因為生產廠商的在加工過程中減少了原材料的清洗次數,導致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我局于2023年7月5日進行了復查,重慶永曾袁食品有限公司已經更換了被委托廠家生產,并加強對生產企業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等進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