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南省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信息(2023年第5期)。
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5期)
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涉及我轄區5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鞏義市芝田馬元蘭州拉面館餐具“碗”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芝田馬元蘭州拉面館經營的餐具“碗”不合格(抽樣單編號:XBJ23410181463432312; 加工日期:2023-04-11。《檢驗報告》編號為NO:XBJ23410181463432312),經河南安必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報告顯示:“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芝田馬元蘭州拉面館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芝田馬元蘭州拉面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警告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芝田馬元蘭州拉面館立即進行了原因分析,針對不合格原因當事人做出以下整改:一是加強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落實崗位責任制;二是嚴格按照規定規范餐具、飲具清洗消毒。
二、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的“長豆角”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的“長豆角”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ZCJC-SP2307003265;抽檢日期:2023年7月7日),經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氧樂果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采購不合格長豆角時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因當事人系小經營店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免予行政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立即進行了自查,為有效防控經營環節食品安全風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鞏義市站街全日鮮百貨商店從以下方面進行了整改:嚴格按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登記證、備案卡或者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小作坊、小經營店應當留存進貨票據憑證。進貨相關票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的規定,履行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
三、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包裝飲用水”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標稱產品名稱:包裝飲用水;生產者名稱: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3年6月8日;規格型號:17L/桶;保質期:30天),經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抽樣檢驗,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送達了紙質版和電子版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1930507ZX)、檢驗報告(報告編號:DC20230489)。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二款,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2、罰款50000元。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河南豐淼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立即下發了召回通知對相關產品進行召回,并開展自查排查問題原因,更換臭氧發生器接口皮管等附屬設施,加強生產過程中監測頻次,確保臭氧濃度達到殺菌要求。
四、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柿椒(甜椒)”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經營的“柿椒(甜椒)”不合格(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1641147;生產日期:2023-08-16),經河南中標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城區全好運批零商店立即進行自查,針對不合格原因當事人做出以下整改: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管理,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規范經營行為。
五、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生姜”不合格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抽檢的生姜(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1645553;抽樣日期:2023年8月2日)中噻蟲胺項目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負責人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負責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給予免予行政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收到生姜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立即開展自查行動,并同步張貼抽檢批次生姜的召回公告。2023年8月2日抽檢批次的生姜就已全部銷售完畢,至案件調查終結,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未召回抽檢批次的生姜,且沒有消費者投訴因食用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經營的抽檢批次的生姜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
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對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負責人進行教育,要求鞏義市西村鎮宜萬家購物超市負責人在實際經營中做到以下要求: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的規定,履行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