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8日,湖北省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5期)。
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5期)
一、在 2023年安徽阜陽臨泉預包裝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河南鄭州鄭東新區端午食品專項抽檢中發現我縣企業湖北美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龍獅陽光餅干和英財龍獅餅干有2個批次不合格樣品,檢驗報告單編號為№: A2230105799101031C 和CS202301852,我局對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已完成,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受臨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臨泉縣宋集鎮時代購物廣場銷售的龍獅陽光餅干(普通韌性餅干)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BJ23341221348235105,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 GB 71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要求,檢驗 結論為不合格。
河南海瑞正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受鄭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鄭州綠之創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英財龍獅餅干(普通韌性餅干)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BJ23410110464931564ZX,經檢驗,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 GB 71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湖北美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7100-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餅干》要求的餅干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菌落總數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3200元;2、罰款5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湖北美為食品有限公司經自查發現是品控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整改措施如下:通過學習食品安全法,加強員工管理,員工進出車間換工作服,洗手消毒,品控全程跟蹤等措施進行整改。
二、在2023年蘄春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有1個批次不合格食用農產品,被抽樣單位名稱為蘄春縣蔬鮮緣農副產品經營部,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名稱為紅椒,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87200006,我局對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已完成,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湖北潔源檢測有限公司受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蘄春縣蔬鮮緣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紅椒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87200006,經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 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蘄春縣蔬鮮緣農副產品經營部銷售不合格紅椒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禁止銷售下列食用農產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的規定,構成了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對當事人予沒收違法所得150元,罰款5000元,合并執行罰沒款515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當事人發現不合格原因是由于在購進貨物的途中未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進行分裝,導致食品與其他的物品混裝,同時在購進食品過程中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導致食品出現問題。當事人通過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食品按規定進行分裝的措施進行整改。
三、在2023年蘄春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有1個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抽樣單位名稱為:黃運練(個體工商戶),不合格食品名稱為純谷酒,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86935086 ,我局對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已處置完畢,有關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湖北琪譜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受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黃運練(個體工商戶)銷售的純谷酒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86935086,經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 GB/T 20822-2007《固液法白酒》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黃運練(個體工商戶)銷售不合格純谷酒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經營的食品的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80元,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過調查黃運練(個體工商戶)銷售的純谷酒共12瓶, 計19.20公斤, 已全部銷售,無法召回。不合格原因:標簽標識錯誤導致的問題,當事人已對標識問題進行了整改。
四、在2023年蘄春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有1個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抽樣單位名稱為:蘄春縣祥林餐館,不合格食品名稱為油條,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91937138 ,我局對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已處置完畢,有關情況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武漢尚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對蘄春縣祥林餐館制作并銷售的油條進行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為XBJ23421126491937138 ,經檢驗,鋁的殘留量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蘄春縣祥林餐館銷售不合格油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6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過調查蘄春縣祥林餐館制作油條時未嚴格按照比例添加新型無鋁害復配油條膨松劑,僅憑個人經驗隨手添加,導致鋁的殘留量超標。該餐館經營人已通過學習《食品安全法》嚴格按比例要求規范操作添加膨松劑進行整改。
蘄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