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12日,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望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2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長沙市望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2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報告(№: A2023-01-J772976)、( №: A2023-01-J772977),我區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湖南糕鮮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糖潮糕手】爆漿草莓冰面包,檢出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我局對上述2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我局對湖南糕鮮生食品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責令其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進行原因排查及整改。經現場檢查,該公司成品倉庫內沒有存放生產日期為2023-06-05的【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 、生產日期為2023-06-05的【糖潮糕手】爆漿草莓冰面包。經查,該公司于2023年6月5日生產【糖潮糕手】牛油果奶油泡芙160袋,共銷售140袋;生產【糖潮糕手】爆漿草莓冰面包300袋,銷售137袋。共計貨值金額1900元。
2023年6月20日,該公司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該公司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展開召回,也沒有收到消費者在使用該批次產品后出現身體不適的反饋。該公司開展原因排查,此批次產品出現不合格的原因為2023年6月5日因倉庫管理員存儲不當,對產品儲存時,沒有達到零下18攝氏度的儲存要求,導致當日生產的產品不合格。查找到原因后,該公司立即進行整改,承諾加強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操作。
我局對湖南糕鮮生食品有限公司經營經檢驗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立案調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經檢驗不合格的食品的行為。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沒收違法所得102.2元,處罰款10000元,共計10102.2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