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檢基本情況:2023年6月27日,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遵義市精科信檢測有限公司對播州區黔誠購物中心經營的毛豆角(香辣味),生產日期:20230303,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樣,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核查處置情況:遵義市播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當事人播州區黔誠購物中心送達了《檢驗報告》、《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復檢須知》,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開展現場執法檢查。
經查,涉案批次毛豆角(香辣味)是當事人于2023年4月22日從位于遵義市紅花崗區新雪域市場2棟38號的紅花崗區陳開建副食經營部進購的,進購數量1件(5kg),進購金額為14元/kg,銷售價格為20元/kg,已銷售3.73Kg,還剩1.27kg,貨值金額為100元,違法所得為22.38元。當事人在收到《檢驗報告》后,發布了《召回公告》,截止到2023年8月18日,未召回到涉案產品。
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予以行政處罰。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案件調查,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且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可以免予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三、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情況
風險控制情況:當事人播州區黔誠購物中心在收到檢測報告后,發布召回公告。由于該批毛豆角(香辣味)是以零售的方式銷售出去,公告發布至當事人整改結束,沒有接到該批產品有不良反應的回復,也沒有消費者來退賠購買的不合格產品。當事人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經執法人員現場復核,當事人已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