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10月25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69號)。
(2023年第69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經營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重慶好優多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購進日期為2023年7月26日的牛蛙共計25kg,抽樣7.24kg,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同批次牛蛙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重慶好優多百貨超市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經重慶好優多百貨超市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系養殖者為殺滅水產動物體外的寄生蟲、原生動物和魚卵中的霉菌等將恩諾沙星用作驅蟲劑、殺菌劑和防腐劑過量使用導致。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1、產品定期檢驗;2.加強進貨查驗,建立進銷貨臺賬。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1日對重慶好優多百貨超市有限公司依法進行調查。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事實。重慶好優多百貨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牛蛙系從其聯營商重慶某水產經營部購進,能夠提供購進票據、供貨商經營資質、快檢報告、聯營商資質、聯營合同等進貨查驗資料,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且沒有證據表明其明知商品不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可以免予處罰的情形,我局依法不予立案。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