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昆明運開商貿有限公司因食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43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昆明運開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烏梅(購進日期:2023/6/24)(規格型號:250克/盒)抽檢不合格,涉及亮藍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
該款烏梅亮藍檢測結果為0.0024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據悉,亮藍又名食用藍色2號,水溶性非偶氮類化合物,是常見的人工合成著色劑,在食品生產中應用廣泛。如果長期攝入亮藍超標的食品,存在致畸等可能性。
據了解,蜜餞中亮藍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計量不準導致終產品亮藍超標,也可能是生產企業為改善產品色澤、提高市場價值而過量使用,還可能是企業摻假造假濫用色素。
對此,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昆明運開商貿有限公司了解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未能接通。
目前,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依法開展核查處置,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及時控制風險,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公開信息顯示,昆明運開商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以從事批發業為主的企業。經營范圍涉及國內貿易代理;食品互聯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包裝服務;貨物進出口等。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該公司因食品安全問題此前還被處罰。
據信用中國,2023年10月31日,昆明運開商貿有限公司被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原因涉及該公司生產的“烏梅”(規格型號:250克/盒,生產/加工日期:2023-06-24)經抽樣檢驗,亮藍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經查,2023年6月24日該公司生產(分裝)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烏梅”40盒,于當日全部銷售給官渡區天地菓林干果經營部。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構成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