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檢驗報告》(No:GP0223-340910054),涉及靜海區1家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天津鳳起蔬菜銷售有限公司經營的小米椒產品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8月3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對天津鳳起蔬菜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椒產品進行抽檢,2023年9月26日出具了《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檢驗報告》(No:GP0223-340910054),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小米椒產品,經營的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產品共計13.5公斤,已全部售出。該不合格批次小米椒產品當事人購進時保留了相關資質與進貨票據。截至調查終結當事人未能實際召回上述批次產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 項的規定。同時當事人提供了供貨者的資質及該批產品的進貨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經營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