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河南省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公示(2023年第10期)。
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0期)
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涉及我轄區5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經營的“散生姜”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經營的散生姜不合格(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164539;銷售日期:2023-08-01 ),經河南中測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大峪溝金好來超市發出了對該批次不合格散生姜的召回通知,并加強對采購的食用農產品的管控,嚴格規范索證索票相關舉措。承諾在以后的工作中,強化管理,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規范經營行為。
二、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小學食堂“不銹鋼碗”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小學食堂的“不銹鋼碗”清洗消毒不合格(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3942834;抽樣日期:2023-09-11 ),經鄭州譜尼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小學食堂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小學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北山口鎮水地河小學食堂立即進行自查,并采取了措施進行了整改:一是加強餐具清洗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技能和衛生意識;二是更換餐具洗滌劑,規范清洗,規范消毒;三是加強維護保養消毒設備頻次,提高消毒標準。
三、鞏義市城區阿德重慶印象火鍋店“姜”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城區阿德重慶印象火鍋店經營的“姜”不合格(抽樣單編號:DBJ23410100464437281;購進日期:2023-06-17),經河南省京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城區阿德重慶印象火鍋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城區阿德重慶印象火鍋店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鑒于當事人有減輕處罰的情節,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394.64元;2、罰款5000元。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城區阿德重慶印象火鍋店立即進行自查,并組織員工進行了學習,要求以后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開展經營活動。
四、鞏義市新大新商貿有限公司“雜糧饅頭”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新大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雜糧饅頭”不合格(抽樣單編號:SBJ23410000440331807;加工日期:2023-02-01),經河南省產品質量檢驗技術研究院抽樣檢驗,糖精鈉(以糖精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新大新商貿有限公司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新大新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0元;2、罰款50000元。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新大新商貿有限公司立即進行自查,并組織員工進行了學習,要求以后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五、鞏義市城區道哥小吃店“小碗”不合格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鞏義市城區道哥小吃店使用的“小碗”不合格(抽樣單編號:XBJ23410181465730649; 使用日期:2023-04-20), 經河南省誠建檢驗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 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鞏義市城區道哥小吃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鞏義市城區道哥小吃店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二款的規定。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鞏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三) 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收到檢驗報告后,鞏義市城區道哥小吃店立即進行自查,并組織員工進行了學習,要求以后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