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20日,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22期)。
關于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22期)
2023年度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我區食品進行抽檢,現將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1、蘇果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倉儲超市銷售的麻辣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麻辣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購進4.96公斤,貨值126.40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麻辣鍋巴(油炸型膨化食品)不合格原因是系生產過程員工操作不規范以及操作工個人和產品包裝袋消毒不徹底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九項之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沒款25126.40元。
2、鼓樓區馬志昂綠色生態農副產品店銷售的京蔥,噻蟲嗪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京蔥購進10公斤,貨值32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產品種植環節未按規定使用農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沒款518元。
3、南京市鼓樓區仝震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鯽魚、鳊魚,恩諾沙星項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鯽魚購進6公斤,貨值216元,不合格鳊魚購進5公斤,貨值150元,上述產品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產品養殖過程未按規定使用獸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沒款650元。
4、鼓樓區海優美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羅氏蝦,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羅氏蝦購進3公斤,貨值210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產品養殖過程未按規定使用獸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該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沒款530元。
5、鼓樓區仝德舉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昂刺魚、牛蛙,恩諾沙星項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昂刺魚購進1.97公斤,貨值78.60元;不合格牛蛙購進2公斤,貨值60元,已全部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產品養殖環節過量使用獸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處罰沒款500元。
6、鼓樓區程記糧油店銷售的洋雞蛋,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洋雞蛋購進10公斤,貨值130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飼養環節過量使用獸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處罰沒款630元。
7、南京市鼓樓區羅俊安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豇豆,滅蠅胺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豇豆購進5公斤,貨值55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種植環節過量使用農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處罰沒款510元。
8、鼓樓區章可百貨經營部銷售的精品香蕉,吡蟲啉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香蕉購進3公斤,貨值52元,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種植環節過量使用農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處罰沒款552元。
9、南京市鼓樓區湯姆家的西餐廳采購的香蕉,吡蟲啉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香蕉購進8公斤,貨值60.8元,已食用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種植環節過量使用農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不予處罰。
10、南京市鼓樓區脾氣娃餐飲店采購的洋雞蛋,甲氧芐啶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經查,該批不合格洋雞蛋購進5公斤,貨值170元,作為食品原料制作成品菜肴已銷售完。未召回原因:已張貼召回公告,無顧客退回。經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養殖環節過量使用獸藥導致。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不予處罰。
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