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7家食品生產經營者共8批次產品不合格,現將不合格產品風險控制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江北區嘉倫糧油經營部銷售的生花生米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區嘉倫糧油經營部(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從重慶市江北區個體工商戶唐朝宣購進的,購進數量25kg。至現場檢查時,上述批次不合格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并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消費者發布召回通知。因距離銷售完畢時間較長,故未召回到該批次不合格產品。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二、江北區婁氏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黃辣丁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區婁氏水產品經營部(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從重慶市渝北區三亞灣水產市場臨時攤位購進的,購進數量10kg。至現場檢查時,上述批次不合格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并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消費者發布召回通知。因距離銷售完畢時間較長,故未召回到該批次不合格產品。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三、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區建新東路分公司銷售的牛蛙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區建新東路分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三亞灣海鮮市場臨時攤位,購進數量為10kg,已銷售9.48kg,剩余0.52kg因牛蛙死亡丟棄。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并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經營者發布召回通知,截至召回期限,未召回到該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嚴格履行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四、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區大石壩分公司銷售的泥鰍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區大石壩分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批次泥鰍是從重慶拓強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處購進,購進數量為20kg,至現場檢查時,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并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費者發布召回通知。因無消費者前來退貨,故未能召回到該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供貨商所在地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本線索。
五、江北區欣之馨百貨超市銷售的混合芝麻醬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區欣之馨百貨超市(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批次混合芝麻醬購進數量為120瓶,至現場檢查時,發現有73瓶未銷售,執法人員當場進行了封存。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立即采取召回措施,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截至目前,無產品召回,也未接到消費者食用上述不合格混合芝麻醬后出現身體不適的投訴舉報。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
六、重慶兆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帶皮二刀腿肉(豬肉)、牛瘦肉
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重慶兆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調查,重慶兆隆食品有限公司屠宰禽畜的行為是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前的環節,根據《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規定,由農業農村委開展監管工作,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按規定依法將該違法線索移交至重慶市江北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進行源頭溯源,形成食品安全閉環管理。
七、江北區綠色水產經營部銷售的泥鰍
(一)監管部門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區綠色水產經營部(以下簡稱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從重慶市渝北區江渝食品經營部處購進的,購進數量15kg。至現場檢查時,上述批次不合格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經營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況。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當事人主動在經營場所張貼召回公告,并對購買了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的消費者發布召回通知。因無消費者前來退貨,故未召回到該批次不合格產品。
(三)其他風險控制措施。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進一步加強進貨查驗,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并已向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報告。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供貨商所在地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本線索。
八、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