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充電有兩個渠道:一個是“私樁”,自建自用,只需承擔電費,每度電價0.48元左右;一個是“公樁”,共用共享,收費一般由電費和服務費組成,每度電價1.70元左右。
如此懸殊的差價,讓每一位新能源車主都有一個“私樁夢”,特別是隨著車企“買車免費送充電樁”的配套政策,更為“私樁”推廣創造了前提條件。但是,記者調查發現,“私樁”建設仍然難過“物業關”,在隨機采訪的10個小區中,有7個小區物業不同意安“私樁”。
兩年落不下一個樁
“真裝不了!”這是兩年來,物業跟張先生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自打兩年前買了新能源車,張先生就與物業圍繞安“私樁”問題展開了拉鋸戰。從沒有固定車位到沒有產權,從沒法布線到會統一建樁,物業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就是不同意。
公開資料顯示,張先生居住的北京三間房南里四號院是央產房,之前一直為單位自管物業。“小區內沒有產權車位,之前也不收停車費,車位誰搶到就是誰的”“最近換了新物業,收了停車費,畫了停車線,噴了車牌號”……據小區居民介紹,很長一段時間里,小區車位既沒有產權證也沒有租賃證,處于一種“誰也說不清楚”的狀態。
張先生曾向國家電網咨詢過安裝流程,就只差物業的一紙同意安裝證明。如今,眼看著已徹底告別“買車免費安裝充電樁”的兩年有效期,物業還沒有“松口”,張先生的充電樁也依然沒有著落。
在記者調查中,類似于張先生這樣的房改房小區,因為產權和使用權不明,想順利安上“私樁”經常需要“曲線救國”。比如,居住在一層的業主,直接將線從自家牽出來,但這也增加了漏電和消防隱患。
長租車位不被“認可”
2022年,北京市發布《關于做好住宅區電動車充電樁安裝及后期秩序維護工作的意見》,明確擁有產權車位或具有一年以上長期車位租賃使用權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提出報裝申請。
政策雖然有了,但落地到具體小區,常常很難走通。在記者調查中,包括三間房南里四號院在內,還有安慧里、繡菊園、遠洋一方潤園、安慧北里、匯鴻家園共6個小區,對出租車位不予“認可”。其中,有的物業指出,小區內長租車位面向所有租主隨機停放,不宜通過安“私樁”將其固有化;有的物業指出,因車位為“人防車位”,物業公司沒有決定權。只有上元君庭和世華泊郡兩家物業表示會配合擁有產權車位的業主安“私樁”。
“對符合政策規定的業主或租戶,在滿足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應支持其安裝充電樁。”中國物業協會法律政策專業委員會委員王兵指出,目前,已有生效的判決支持業主安裝充電樁并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必要的協助,比如出具證明、提供安裝便利等。
但也有物業工作人員無奈表示,2017年以前,業主申請安裝充電樁并不需要物業開具證明,后來隨著業主申請量增多,出于對消防安全的考慮,供電部門將風險審核前置,增加物業同意安裝環節,所以物業公司對待“私樁”申請持謹慎態度。
“增容難”成攔路虎
調查中,“增容難”是物業拒絕“私樁”的另一個重要理由。比如,茉莉園社區物業表示,既有線路不具備“增容”條件,除已建充電車位外,不支持新增“私樁”。萬方家園社區物業表示,只有10號樓前位置可以安裝“私樁”,但由于“增容難”原因,其他區域不能安裝。
“一些老舊小區由于規劃較早,電容量較低,無法布局過多用電量較大的電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秘書長劉永東解釋說,一個個充電樁就像一個個超大功率的“家電”,一旦布局數量超過小區電容負荷,就會影響居民正常用電,甚至產生安全隱患。
所謂增容,就是指因用電需求擴大,更換容量更大的變壓器,或增加變壓器數量。那么,充電樁電力增容難在哪?調查中,物業公司給出的統一答案,就是成本無人承擔。一般來說,充電增容不僅僅涉及變壓器的成本,還可能需要重新規劃走線,甚至涉及開挖、回填、綠化等等。
今年5月,北京有小區因充電“增容”問題引發糾紛。該小區“增容”成本大約為1500萬元,這筆費用物業、開發商、業主都無力承擔。最終解決方案是屬地居委會拿出居委會門前空間,安裝公共充電樁。
劉永東說,針對一些小區電容負荷不足的問題,未來可以采用有序充電技術進行緩解,即通過感知電網負荷的變化趨勢,動態調整充電時間和功率。
為解決“私樁”建設難題,今年以來,北京、上海等城市探索開展了新能源汽車充電“統建統服”試點工作,還提出為居住區新能源汽車用戶提供“3個5”(找樁距離不大于500米、服務費不高于0.5元、排隊時間不長于5分鐘)的服務體驗標準。
不過,仍有業主反映,“統建統服”更像是一種“折中方案”。一方面,在電價外仍然要加收服務費;另一方面,也考驗運營方的服務能力,如果疏于管理,出現機動車占位或充滿電不及時挪車情況,很難真正做到像“私樁”一樣隨到隨充。
(本稿件由本報記者何可采寫)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