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余杭區食品安全狀況分析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保障我區食品安全,構建食品安全無憂消費環境,根據《杭州市余杭區2023年度食品抽樣檢測計劃》要求,全區繼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樣檢測。11月,全區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檢372批次,合格358批次,合格率96.24%。全區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抽檢4316批次,合格4316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檢情況
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共抽檢水產品、蔬菜、畜禽產品3個品種34批次,合格33批次。不合格產品為杭州余杭區余杭街道農祥家庭農場(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洪桐村木橋組錢家83號)的1批次雞蛋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不合格。食品生產環節共抽檢糕點、食品添加劑、方便食品、糧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速凍食品6個品種1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產品為杭州味來美地生態農業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區中泰街道小塢里5組17-3號)生產的1批次玉米刀切饅頭菌落總數不合格。食品流通環節共抽檢罐頭、糧食加工品、肉制品、蜂產品、糕點等14個品種142批次,合格133批次。不合格產品為杭州果品批發有限公司伍順基攤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杭州果品批發有限公司568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杭州果品批發有限公司劉新磊攤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杭州果品批發有限公司1070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合格。杭州余杭區余杭街道高海珍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余杭街道鳳凰新村29號-3)銷售的1批次干辣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區五常街道納鮮果蔬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西溪北苑東區13-7)銷售的1批次牛蛙恩諾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區五常街道老火水產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五常街道荊長路821-835號鄰里生活中心一樓1-25號)銷售的1批次鳊魚孔雀石綠不合格。杭州余杭云會農貿市場陳壽明水產品攤(杭州余杭云會農貿市場內)銷售的1批次沼蝦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不合格。杭州余杭趙濱生鮮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名城博園5幢5-13室、5-14室)銷售的1批次山藥涕滅威不合格。杭州余杭區良渚街道雨鐔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南莊兜東苑133號)銷售的1批次生姜噻蟲嗪、噻蟲胺不合格。杭州德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仁和街道云會村西南山南路188號2幢一層)銷售的1批次辣椒鎘(以Cd計)不合格。餐飲服務環節共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農產品、調味品、食糖等15個品種186批次,合格183批次。不合格產品為杭州榮企餐飲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閑林中路291號4幢4-3號商鋪)的1批次八角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合格。杭州余杭源典餐飲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良渚街道逸盛路47-51號三樓)的1批次餐飲具大腸菌群不合格。杭州余杭區黃湖鎮喻軍土菜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黃湖鎮橫湖路71號)的1批次黑魚恩諾沙星不合格。
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相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并及時公布處置情況。
二、定性抽檢情況
農產品種養殖環節加強對農產品種養殖單位的監督檢查,畜禽屠宰企業開展自檢2888批次,合格2888批次,合格率100%。各屬地鎮街加強對畜禽屠宰企業和農產品種植基地的定性抽檢,共抽檢1428批次,合格1428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畜牧尿樣424批次,蔬1004批次。
三、不合格項目說明
氟苯尼考,為廣譜抗菌藥物,一般為動物專用抗菌藥。一般由于飼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療導致殘留積累在家禽或禽蛋內。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規定,雞蛋中最大殘留限量為10μg/kg。
二氧化硫是一種常用食品添加劑,具有漂白、防腐、抗氧化和殺菌等作用,在部分食品加工中被廣泛應用。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在八角中限量值為0.15g/kg,在干辣椒中不得使用。
甲拌磷是一種高毒的內吸性殺蟲劑、殺螨劑,具有觸殺、胃毒、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胡蘿卜中甲拌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被廣泛用于食品生產領域。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在新鮮水果中使用。桑葚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延長食品保質期,超范圍使用相關食品添加劑在食品生產中。
涕滅威是一種氨基甲酸酯類殺蟲、殺螨、殺線蟲劑類農藥,對其具有觸殺、胃毒、內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山藥中涕滅威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