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現將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對2024-08-22批次不合格姜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吉林市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2024-08-22批次不合格姜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吉林市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姜(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4-08-22),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處置情況
1.風險控制情況
本局于2024年9月25日將檢驗報告(No:SBJSP2406503)送達當事人,并實施現場檢查。查明當事人于2024年8月22日購進該批次食品20kg,貨值356元,已全部銷售完畢。當事人接到上述檢驗報告后,采取了召回措施。
2.行政處罰
本局于2024年9月25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本局于2024年11月19日對其處罰如下:免予處罰。原因如下:當事人進貨時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義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3.排查整改
經排查,當事人在購進該批次姜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等義務,主動采取召回措施,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