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湖北恩施市民向先生向媒體反映,去年暑假,他在一家游泳館花1400元辦了一張游泳培訓卡,因為疫情原因只上了一節課游泳館就閉館了,何時開館要等通知。一年多過去了,向先生仍未接到開館通知,一打聽才知道,游泳館已經易主。他跟業主聯系要求退費,但業主以“虧了沒錢”為由,拒絕退費。
和向先生一樣犯愁的人不在少數。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指出,今年上半年,疫情對各類服務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美容美發、體育健身、教育培訓、兒童娛樂等服務業有關預付式消費投訴案件增長較為明顯。其中,商家失聯跑路消費者退款難、店鋪易主“后人不理前賬”等是消費者投訴比較集中的問題。
然而,在北京,預付式消費相關投訴量卻呈現下降趨勢。媒體報道,自今年6月至10月,消費者反映商家不履行合同義務、退卡退費難等預付式消費相關投訴量同比下降了兩成。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最大亮點之一,是建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簡單講,就是把預付金的管理權交給第三方。
事實上,建立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并非北京市的首創。2021年12月,江蘇省無錫市印發《無錫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辦法(試行)》,其中明確采用信托模式監管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由信托機構按照培訓進度向培訓機構劃付已結課時費,從根本上防范培訓機構挪用資金。如果培訓機構跑路,家長可以向主管部門舉報,若查明情況屬實,主管部門向信托機構發布指令,向消費者退費。業內人士認為,這是國內首個明確以信托模式監管校外培訓預付資金的管理辦法。
北京市借鑒了無錫市的做法,并將適用范圍從教育培訓領域擴展到所有單用途預付卡應用領域。實踐證明,采用這種預收資金存管方式可以發揮信托制度優勢,對預付資金起到“財產獨立、風險隔離”的作用,從根本上解決了涉眾社會資金的安全問題,防止企業惡意圈錢、跑路等行為發生。
當然,預付卡預收資金存管制度管住了錢,也對商家造成了限制。商家推行預付卡的目的是方便經營,既可以快速回籠資金,還能夠擴大經營規模,如果所有資金都被嚴格管控,商家經營自主性或將會受到打擊。而且,不少推廣預付卡的商戶經營規模不大,在經營活動中,他們難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向消費者推廣預付卡,或許是他們退而求其次的選擇。因此,在“堵”的政策之外,還應有“疏”的通道,當商家有合理的資金需求時,應當給予支持。北京市有關部門給出這樣的解決方案:合作銀行會根據商戶的實際經營數據,提供一些無抵押的信用貸款來支持商戶經營。
通過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發卡機構及商家多方努力,在所有利益相關者中間尋找到平穩點,制定出符合市場發展規律的法規制度,讓預付式消費發揮其應有的市場作用,實現多贏,這才是最終追求。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