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今年以來,全國市場監管系統扎實開展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行動,目前已取得階段性進展。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第一批集中查處的13個重大典型壟斷案件,包括11個市場壟斷案件和兩個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其中有兩個案件涉事企業分別被開出2.85億元和1.33億元的“天價罰單”,更是引發廣泛關注。
對此,有學者認為,藥品行業、公用事業的產品和市場結構具有特殊性,是壟斷行為易發、多發、頻發領域,也一直是反壟斷執法持續關注的重點領域。此次公布的案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具有特別重要的政策指引意義。同時,通過專項執法行動這種方式,可以強化“查處一起、震懾一批、規范一片”的效益,實現反壟斷執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互統一。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此次反壟斷執法專項行動,以民生領域為切口破題,頗有深意。反壟斷作為維護市場秩序的法律路徑,其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是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增進民生福祉。在經濟活動鏈條中,消費者處于終端環節,是壟斷后果的最終承擔者,若他們利益受損而得不到救濟,將會產生極為不利的社會影響。加強反壟斷執法,預防和制止限制競爭行為,促進創新和經濟增長,從而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福利水平,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監管行動。在反壟斷執法的眾多領域中,民生領域的重要性和執法需求最為顯著。諸如醫藥、水熱氣電、交通、社會保險、建材等民生領域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和切身利益。以民生領域為切入點加強反壟斷監管執法,更容易讓老百姓得到實惠,體會到法治帶來的獲得感、滿足感。
民生是政治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從經濟學角度看,“民”是消費者,民生消費是個大市場。這個市場應該是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就民生領域壟斷行為而言,其屬性無論是市場壟斷還是行政性壟斷,不管涉及市場范圍大小,都會扭曲競爭機制,破壞競爭秩序,損害創新。而預防和制止各種性質的壟斷特別是行政性壟斷,是我國反壟斷法最大的特點和亮點。推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需要從大局著眼、微觀著手,破除各種封閉的、自我循環的“小市場”,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從此次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取得顯著成效來看,以反壟斷法這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的法律為武器,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將成為今后市場監管的常態。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不僅抓住了壟斷的痛點區域,突出了民生屬性,還采取集中式執法方式,讓執法成效更加凸顯。相比零散式的反壟斷執法,集中式執法能夠更有效整合和協調執法資源,針對重點壟斷領域匹配更多的執法資源,從而提高執法效率和質量。集中式反壟斷執法會對經營主體形成更大的威懾效應,可以更好地預防違法經營者再次違法以及實現一般預防,踐行懲罰與預防并舉的理念。總之,反壟斷專項行動既能夠確保經營者享受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也能夠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市場經濟中,壟斷不可避免,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永遠在路上。要始終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做到破立并舉,久久為功。不斷完善反壟斷法律法規,提高反壟斷執法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加強反壟斷執法投入,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反壟斷宣傳,提高消費者反壟斷的意識和維權能力。一言以蔽之,反壟斷不僅要有專項行動的雷霆出擊,還要有訴諸常態化的執法監督,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持續推動高質量發展,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