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海南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推進建立旅游消費投訴先行賠付機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搭建先行賠付線上平臺,各市縣建立旅游消費投訴先行賠付專項賬戶資金池,對符合先行賠付規定的旅游消費投訴賠償實施先行賠付。根據《方案》,海南各市縣(除三沙市外)擬于8月25日前全面推行旅游消費投訴先行賠付制度。
所謂先行賠付,通常是指消費者在無法獲得應承擔實體義務的經營者賠償時,可以向一個相關第三方索賠,再由該第三方向應承擔實體義務的經營者追償的售后服務機制。先行賠付機制并非新事物,在網購、保險等行業領域是一種常規理賠操作。多年前,武漢、長沙、成都等不少城市也在旅游消費領域探索推行這一機制,并取得一些成功經驗。但海南在全省旅游消費領域全面推出此項機制,仍可看作是一種創新之舉,展現出海南切實維護旅游消費者權益的決心和誠意。
之所以要推行這項制度,主要是基于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及由此導致消費權益受損的現實。而這種“現實”在旅游消費市場表現尤為明顯。近年來,伴隨我國旅游業快速發展,旅游市場出現了一些亂象,強迫購物、價格欺詐等宰客事件屢屢發生,不僅影響游客的旅游體驗,損害游客的合法權益,也讓景區社會形象和信譽嚴重受損。同時,旅游消費者想要維護自身權益,卻面臨投訴渠道不暢、維權成本過高等困境。這其中一個主要障礙,是“地域區隔”。旅游就是到外地去,而“外地”往往意味著某種未知風險。某一區域內的職能部門或消費者組織往往只管自己“圍墻”內的事兒,對于旅游消費者在本地消費發生的糾紛,處理態度有時并不積極。而旅游消費者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維權遇到種種阻礙,感到短時間內難以解決問題,多會選擇忍氣吞聲,放棄維權。這種情況帶來的必然結果是,本地商家故意甚至明目張膽地欺負旅游消費者,使旅游消費市場環境更加惡化。
要解決旅游市場存在的“欺生”等問題,推動市場健康發展,必須打破“地域區隔”,進行大膽改革。推行先行賠付機制就是一種帶有“自我革命”意味的改革舉措。《方案》提出,先行賠付線上平臺功能有:具有誠信商家信息在線分類展示功能,可查看商家詳細信息;具備在線投訴功能,支持旅游者在線提交投訴單;具備先行賠付功能,通過后臺直聯12345系統,同步提交相關證據鏈,實現及時處理旅游者反映的涉旅消費投訴相關問題。《方案》同時明確,建立先行賠付誠信企業清單,旅行社、賓館酒店、鄉村民宿、景區景點、旅游餐飲店、旅游購物商店等所有旅游相關經營主體均被納入清單。這些“刀刃向內”的舉措,可以倒逼旅游相關部門和旅游從業者主動負起責任,維護好旅游消費者的權益。
當然,先行賠付機制要收到預期效果,還要做好“預”的工作。先行賠付機制的出發點是破除“地域區隔”,縮短消費者維權周期,這就意味著要有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務體系。因此,各相關部門要提前打通職能,整合相關業務,明確責任分工,優化服務流程,以便更快厘清問題癥結所在,制定出最優賠付或解決方案。同時,加強預付資金管理,科學合理制定賠付方式和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確保公平公正;加強對先行賠付誠信企業清單內企業的監管,做好后期追償工作,避免商家“拒不認賬”和玩“拖延戰術”。
推行先行賠付機制雖未必能根治旅游市場亂象,但未嘗不是提高商家違法成本、維護旅游消費者權益的次優選擇。而多年的實踐也讓先行賠付機制的積極作用日益顯現。基于此,我們在為海南推進建立旅游消費投訴先行賠付機制點贊的同時,呼吁立法機構能夠將這一制度上升到更高層面在全國推廣,使其規范市場的作用更廣泛、更有效地發揮出來。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