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一位游客吐槽浙江杭州某森林公園一瓶普通礦泉水賣10元、一個西瓜賣200多元,物價高得離譜,引起廣泛關注。對此,公園所屬文旅集團發聲明,坦承游客所言屬實,稱商鋪屬外包經營,商品價高的原因為“由人工搬運上山”,并表示要求商鋪“控制成本,讓利于客”。
景區物價一般都高于普通生活區,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最直觀的原因是景區商鋪經營成本高,其中既包括店面租金、水電等成本,也包括“人工搬運”等商品運輸成本。所以,不能以常態物價尺度衡量景區物價水平。況且,景區商品并非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商品類型,而是實行市場調節價,經營者對商品定價只要做到明碼標價,不強買強賣,讓消費者擁有充分的知情權和自由交易權,其價格行為就是合法的。
不過,凡事有度。有評論者表示,價格行為合法的同時,價格數值亦應保持在合理區間內,畢竟景區商戶帶有一定的壟斷性,游客看似有消費與否的權利,卻又沒有更多的選擇。因此,景區物價怎樣才算合理,不時引發爭議,而民眾普遍的觀點是,景區物價應有適度限定,不能高得離譜,嚴重背離市場價格規律。
什么是“譜”?泰山景區的礦泉水售價大約5元一瓶,而且多年來一直保持這個價格水平,游客對此的評價是靠譜。杭州那家森林公園一瓶普通礦泉水賣10元,比泰山貴一倍,這恐怕就難說靠譜了。我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明確,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以牟取暴利為目的,大幅度提高價格的,即可認定為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普通礦泉水售價高于市場價數倍,甚至比其他同類景區售價還高出一倍,這樣的定價明顯不合理。而景區管理方并未詳細列出景區商品售價的成本構成,且僅僅要求商鋪“控制成本,讓利于客”,這樣的做法也該批評。
事實上,近些年國內許多旅游景區出現高價宰客現象,很大程度上源于旅游目的地經營理念“不靠譜”。剖析多起宰客事件,我們發現其中有許多共性問題,而這呈示的是整體旅游商業環境出現了系統性的問題,絕非簡單的軟環境問題。旅游景區存在價格欺詐現象,反映的是作為游客的消費者其價格知情權被褫奪;景區旅游資源獨占及市場競爭不充分,則導致價格扭曲;旅游商品價格多軌制,往往境內外游客“同游(物)不同價”,形成令人痛恨的價格歧視。許多人都有過出門旅游“被宰”的不堪經歷,而在外地投訴維權常常會遭遇種種困難,合法權益難以保障,這恰恰體現了旅游目的地在管理上的慵懶、被動、低效。
這些問題往往與急功近利相伴而生,是政績與快錢結合的必然產物。近些年,一些地方對當地旅游資源過度開發,片面強調創收,忽視景觀維護和文化傳承。在此過程中,不顧國家相關規定,景點票價一路飆升,官商聯手推出各類雷人的人造景點,甚至推出嚴重挑戰道德底線的旅游項目,而其成本最終都會轉嫁到游客身上。前不久,杭州西湖一間4.5平方米的店鋪年租金拍出284萬元的“天價”,有網友驚嘆“貧窮真的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樂山大佛景區觀光游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17億元整體轉讓”,也引發網絡熱議。諸多事例不得不讓人懷疑,景區里物價高得離譜,根源在于各種租金高到沒“譜”。景區管理方要求商戶“控制成本,讓利于客”的同時,是不是自己也要適當降低租金,“讓利于鋪”呢。
景區高物價現象,表面看是旅游從業者“利”字當頭,為了賺錢不惜殺雞取卵、涸澤而漁,對旅游經濟惡性透支的行為,但背后更深層的問題,卻在于旅游管理方任由這些問題存在而不知反思。許多人在聽到關于某旅游景區的負面事件后,第一反應是“這地方不能去了”——所謂“用腳投票”,在旅游市場,這一法則最可怕。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