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立彪
近日,有網友分享在某平臺的購票經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其打算預訂由河南鄭州飛往廣東珠海的航班,用3個不同手機、不同賬號搜索航班顯示出不同的票價:400元、481元和1330元,最多差價達930元。對此,該平臺回應稱,不排除為代理商價格投放錯誤或賬號領取過大額優惠券。一些網友表示,又是“大數據殺熟”熟悉的“配方”,呼吁有關部門嚴管這種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所謂“大數據殺熟”,簡單理解就是互聯網企業利用大數據和算法對用戶進行“畫像”,區分出不同的用戶群,并進行區別定價的行為。通常情況下,同樣的商品或服務,對消費次數多、忠誠度高、消費者能力強的老客戶,制定更高的價格。近年來,有關互聯網企業“大數據殺熟”的質疑不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出臺了一些措施加強監管,但收效并不是很理想,這一問題依然未能從根本上解決。
“大數據殺熟”似成頑疾,原因并不難找——背后有利益驅動。業內人士表示,互聯網平臺企業具有零邊際成本的特點,容易通過馬太效應形成規模經濟,最終掌握較強的定價權。隨著大數據技術日益成熟,算法在互聯網行業開始大規模應用,這讓擁有大量用戶數據的互聯網企業有了提供個性化服務的資本。這些企業利用算法對用戶數據進行分析,形成包含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消費及行為習慣等多個標簽的用戶“畫像”,并據此將其分流到不同的用戶池,算法模型對不同的用戶池設置不同的參數,從而實現差異化定價。
差異化定價往往并不直觀體現于商品或服務的標價上,互聯網企業通常會用發放優惠券的形式實現差異化營銷。比如,通過用戶注冊、活躍情況、使用頻率等一系列指標,將用戶區分為新老用戶及活躍與非活躍用戶等,從而有針對性地發放不同的優惠券。這種營銷方式可以讓部分用戶享受一定的優惠,也有助于互聯網企業增加日活(每日活躍用戶數量)及用戶黏性,進一步提升自身商業價值。美國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利用大數據進行差別定價可以為互聯網企業增加12.2%的利潤。正基于此,利用大數據實施差異化定價在電商、出行、旅游等行業日漸興盛。
然而,利用大數據算法進行差異化營銷,在滿足用戶個性化需求的同時,也容易產生“信息繭房”。有學者指出,算法會根據獲取到的用戶數據作出反饋,如果發現該用戶對價格不敏感,可能會不斷試探其價格底線,最終實現自身得益最大化。在這種情況下,差異化定價就很可能突破邊界,走向價格歧視。嘗到甜頭后,一些互聯網企業就開始有意根據消費者的價格敏感度對其進行區分,實施歧視性定價。這樣做就是真正的“大數據殺熟”,突破了法律紅線,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的侵害。
問題的復雜性在于,差異化營銷和“大數據殺熟”的關系非常微妙,兩者邊界有時很難劃清。法律人士認為,判斷是否構成“大數據殺熟”,需要認定互聯網企業是否對交易相對人在價格上進行差別對待,同時認定交易相對人是否“條件相同”。但實際情況是,消費者缺乏必要的技術條件,難以辨別商家是否存在“大數據殺熟”行為。而當前許多“大數據殺熟”案例都處于“質疑”階段,即使進行訴訟程序也很難得到有利于消費者的結果。
治理“大數據殺熟”亂象,最根本的還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并創新監管方式方法。一方面,細化《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相關條款,出臺關于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的有可操作性的專門規章,厘清邊界,并提高罰則;另一方面,相關監管部門要評估和監測互聯網行業的數據使用規則,使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殺熟”行為進行自動偵測和預警,也為互聯網企業“畫像”,提高執法效率和力度。同時,推動市場監管、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網信、文旅等部門加強合作,消除監管盲區,形成監管合力,嚴懲失信行為,提高企業違法成本。
《中國質量報》【觀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