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將開展專項行動 徹底斬斷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
本報訊 (記者何 可)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如期完成長江流域禁捕目標任務。
《通知》指出,長江流域禁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保護長江母親河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是為全局計、為子孫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決策。《通知》要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加大市場清查力度,斬斷非法地下產業鏈。各地要聚焦水產品交易市場、涉漁餐飲場所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等行為。
《通知》同時轉發了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分別牽頭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貫徹執行。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對所牽頭的相關工作方案落實情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長江流域禁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為徹底斬斷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市場監管總局制定《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打擊銷售網絡,斬斷違法鏈條,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
關于加強生產企業監管,《方案》提出要以水產制品生產企業為重點,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采購、加工非法捕撈漁獲物。
在加強市場銷售監管方面,《方案》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水產品專項市場排查,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為重點,加大市場排查和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采購、經營無合法來源水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監督水產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并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就加強網絡交易監管,《方案》明確,要加強對電商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行為的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屬地電商平臺進一步完善平臺治理規則,將相關主管部門提供的禁限售目錄納入平臺禁限售商品服務名錄,并指導平臺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要按照相關主管部門提供的禁限售目錄,完善監測關鍵詞庫和違法違規模型庫,加強網絡交易信息監測,及時發現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并依法依規處理。
《方案》還要求要加強廣告監管。加大廣告監管力度,凡屬于依法禁止出售、購買、利用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發布廣告;凡屬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一律禁止發布廣告。對監測中發現涉及非法水生野生動物交易的虛假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核實、嚴厲查處。
對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方案》要求要嚴厲查處。對經營者以“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營銷利用,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法予以查處。對未經批準、未取得專用標識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從重予以查處。
《方案》同時強調,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全國“12315”平臺、“12315”電話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相關違法線索,并根據各地實際予以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