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反“五個禁止”的市場主體堅決依法處理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部署長江禁漁專項行動
本報訊 (記者霍一夫)禁止生產企業收購加工、禁止各類市場進貨銷售、禁止餐飲場所經營食用、禁止電商平臺發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發布廣告。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部署推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對違反“五個禁止”的市場主體堅決依法處理。
據介紹,目前上海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從4個方面開展長江禁漁專項行動工作。一是加強部門合作,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與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分局共商推進長江禁漁工作。就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線索移送和行刑銜接、聯合開展執法檢查等問題初步達成一致意見。二是梳理摸排水產品經營主體,該局在前期確定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檢查對象的基礎上,對名稱或經營范圍中含有“江鮮”“水產品”等字樣的市場主體進行梳理摸排,進一步明確重點監管對象,為長江禁漁專項行動打好基礎。三是組織開展網絡專項監測,該局研究梳理了涉及“長江野生”“長江江鮮”“長江刀魚”“中華鱘”“胭脂魚”等涉及長江魚類和水生野生保護動物的特征語義詞68個,對上海市電子商務平臺、交易類網站和外省市平臺上的本市網店等35萬戶網絡經營主體開展專項監測,主動發現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四是召開長江禁捕專項行動現場指導會,召開專項行動指導會,了解各批發市場涉及長江流域魚類經營情況以及日常管理情況,要求市場主辦方提高思想認識,落實主體責任,做好宣傳教育和索證索票工作。
下一步,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制定細化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面推進長江禁漁工作:一是以水產制品生產企業、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為重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進貨查驗制度落實情況;二是加強對電商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長江江鮮”等行為的監管,督促平臺進一步完善平臺治理,對相關違法信息及時采取措施;三是依法查處相關違法廣告和虛假宣傳行為;四是暢通12315平臺、電話等投訴舉報渠道,鼓勵舉報相關違法線索。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