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5月8日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注冊工作開展以來,某些境內外公司擅自以“國家質檢總局指定或授權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注冊咨詢機構或注冊代理機構”的名義,從事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注冊咨詢和代理注冊業務,從中收取高額咨詢和代表費用,給相關企業帶來經濟負擔,嚴重干擾了我國對進口廢物原料的監管工作。
在此,我局聲明:國家質檢總局從未指定和授權任何單位從事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注冊的咨詢和代理業務。我局對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不收取任何注冊和現場考核費用。
請相關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造成損失。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