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保護長江生態環境是每個公民的社會責任,實施“十年禁漁”是國家保護長江生態環境的重大決策。為確保“十年禁漁”重大決策落到實處,8月8日開始青海省西寧市市場監管局在西寧市高原集散中心開展為期兩天的打擊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
執法人員重點檢查了各經營主體是否存在采購、銷售、消費野生江魚的違法行為和購銷水產品的相關進貨查驗憑證、記錄,查看是否存在招牌及廣告牌違法使用“野生江魚”“野生江鮮”“江鮮”等內容。并向廣大市場經營戶積極宣傳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相關政策,要求廣大經營戶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履行社會責任,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積極配合做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工作。此次專項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16人次,檢查水產品經營單位18家,對其中2家經營戶進貨憑證、記錄不完整的責令限期整改。(供稿:青海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