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余學飛)自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以來,安徽省廬江縣市場監管局萬山所嚴格開展相關市場主體排查整治,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執法,斬斷違法鏈條,把“禁漁令”落到實處。
一是登記環節嚴格把關。全面摸清現有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長江江鮮”、“巢湖湖鮮”、“捕撈”、“漁港”等字樣的餐飲單位和水產品經營戶底數,根據整改要求,妥善辦理不合規企業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
二是流通環節嚴格管理。以商超、水產品經營戶為重點,開展水產品市場排查,督促銷售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查驗并留存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不得采購和銷售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不得采購和銷售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不得采購和銷售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三是餐飲環節嚴格溯源。以水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的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深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不得經營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四是宣傳環節嚴格規范。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凡屬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一律禁止發布廣告。
截至目前,安徽省廬江縣市場監管局萬山所共出動執法人員68人次,檢查商超4家、水產品經營戶8家、餐飲單位35家,散發宣傳材料80余份,規范各類經營行為12次,未發現違法銷售長江流域巢湖水域捕撈漁獲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