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十三五”期間,云南省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認真落實《“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要求,按照“符合市場經濟運行的一般規律,符合法律規定的基本精神,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原則,牢牢抓住服務經濟發展、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解決民生熱點問題這條主線開展工作。2016年以來,圍繞省委、省政府的重點工作,組織全省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相繼開展各類價格收費檢查,共查處價格違法案件1300余件。多個領域價格行為得到規范,優化了營商環境,大大減輕了企業和群眾不合理負擔,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2020年7月,云南省市場監管局價格監督檢查處被人社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共同授予“全國價格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聚焦熱點價費 為民與企減負
藥品價格、醫療服務收費檢查。組織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執行情況、一次性醫用耗材,檢查檢驗價格與收費執行情況、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執行情況為重點,抽取385家醫療機構開展檢查,有效遏制醫療行業亂收費的行為,減輕群眾醫療負擔。同時,為配合醫藥價格改革,適應醫療行業發展新形勢,探索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監管新模式,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價格行為,印發《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藥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并聯合省衛健委和省醫保局初步建立醫藥價格長效監管工作機制。
水、電、油、氣價格專項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國家改革政策,擅自漲價、提前或推遲調整價格以及借價格調整之機亂收費的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為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檢查。按照“清理與規范相結合、清理與查處相結合、清理與減負相結合”要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穩增長、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舉措,組織對住建、國土、環保、稅務、交通、氣象、地震、人社、海關等行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行業協會、電子政務平臺以及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情況開展檢查。與此同時,開展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對行政機關及其事業單位收費公示落實情況進行清理規范。
金融領域收費監管。針對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開展駐滇商業銀行價格收費行為檢查,對商業銀行捆綁收費、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等違規收費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采取措施建立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的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價格聯絡員制度和財務報表定期報送制度,打通監管部門和銀行間的監管通道,舉辦商業銀行收費政策培訓會,宣傳國家和省的收費政策,組織駐滇商業銀行分階段、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相關收費行為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對大學、中小學、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收取與入校相關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強制購買保險、學習用品,收取各類押金、保證金、外出活動費等違規行為進行檢查,有效規范教育收費秩序。
殯葬服務價格收費檢查。對部分殯葬企業違規收取各類不合理費用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開展物流領域收費行為專項整治。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口岸、鐵路貨運價格和鐵路專線運輸價格為重點,對取消、降低、優惠收費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圍繞“三個轉變” 加強價格監管
2016年以來,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努力實現觀念、職能和作風的轉變。順應價格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在不放松對政府定價、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的同時,把價格行政執法的重點和重心,切實轉移到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上來,服務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加強重點時段市場價格監管。密切關注糧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服務價格、交通運輸、旅游、商貿、服務業等領域的價格情況,通過門戶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提醒告誡書,扎實開展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嚴厲查處和打擊市場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妥善應對市場價格波動。密切關注自然災害及突發情況下的市場商品價格動態,積極應對價格異常波動,妥善處理輿論熱點事件,及時澄清網絡謠言,快速回應社會關切。對市場相關產品價格進行高頻度檢查巡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開展旅游市場價格秩序集中整治。制定《云南旅游市場價格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選取部分旅游景區、涉旅餐飲業、住宿業開展旅游市場明碼標價示范點創建工作,制定下發《云南省規范旅游行業明碼標價行為實施意見》《旅游景區明碼標價指南》《旅游商品明碼標價指南》,引導經營者依法規范自身價格行為,開展景區門票降價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對公示不規范、不執行降價政策的景區及時進行糾正和查處。
著力做好價格投訴舉報,維護群眾合法權益。2016年以來,全省累計受理各類價格舉報、投訴、咨詢和信訪件3.47萬件,辦結3.44萬件,辦結率99%。
勇于創新擔當 維護價格秩序
多措并舉,抓實疫情期間價格監管確保價格秩序穩定。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價監處在第一時間對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需求量激增,市場價格可能出現大幅上漲的情況作出準確預判,并立即召集省內防疫用品主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進行提醒告誡,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加強價格自律。同時,安排部署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口罩、酒精、消毒殺菌等防疫用品價格開展檢查、巡查。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有力地維護了疫情發生初期市場價格秩序,保證市場價格平穩運行。
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率。為貫徹落實“保價格、保質量、保供應”的要求,實現防疫物資價格全鏈條監管,價監處研究制定“相關防疫用品經營者價格承諾臨時備案制”這一創新監管模式,既摸清了底數,為全鏈條監管奠定了基礎,又可將上下游價格變動相互印證,為防疫用品價格平穩運行提供跟蹤服務,為積極復工復產創造了條件。
牽頭開展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價監處積極與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省藥監局溝通協調,按照突出全種類、全過程、全方位、綜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全面加強防疫物資產品質量抽檢,全面加強出口防疫物資監管,全面規范認證檢驗檢測行為,全面查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提升服務市場主體水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維護防疫物資市場價格秩序。
(供稿:云南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