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 平 記者 朱文達)為滿足小微企業質量提升創新發展需求,近日,由山東省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起草的團體標準《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準則》(以下簡稱《準則》)正式發布?!稖蕜t》是青島市首個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成熟度領域的團體標準,將為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提供可操作的標準,對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可以反映企業現階段的質量管理整體水平。記者了解到,目前青島市大多數企業已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為了讓小微企業切實感受到企業在管理體系運行方面的優勢和不足,使管理者能夠直觀有效地了解企業在管理體系運行方面的優缺點以及需要改進完善的方向,青島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多方機構,參考質量管理體系、風險管理等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結合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成熟度的實踐,編寫完成了《準則》。
《準則》規定了青島市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的原則、評價維度和評分準則。通過戰略、策劃、支持、運行、績效、改進等一級指標,以及組織環境、相關方管理、領導作用、組織機構與職責,風險管理、目標管理,人員管理、設備設施管理、文件管理、知識管理,采購及供應商管理、設計開發、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質量管理、顧客關系管理,績效管理,體系改進等二級指標,對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水平、場所、過程、產品和服務等進行全覆蓋評價。小微企業可根據該標準對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進行自我評價,第三方機構等也可根據該標準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
《準則》明確小微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共分為5個星級,總得分越高,其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星級越高。通過量化的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星級,可更直觀地表述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的情況。小微企業通過連續多次的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價,依據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評分指南,不斷識別和改進質量管理中的短板,增強企業提升發展的內生動力,可以極大地促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成熟度的提升,建立科學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高善武表示,《準則》可為市場監管部門更好開展小微企業分類監管以及第三方機構提升對小微企業質量幫扶行動的有效性提供重要參考。青島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據《準則》,在幫助小微企業實施質量診斷服務和提升的基礎上,引導小微企業實現自我評價、自我提升,推動小微企業建立科學的、行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全面提升青島市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