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秦海峰)日前,《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印發。
《實施意見》由4部分29條組成。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明確了山西省標準化發展的戰略定位和指導思想,確立了山西省標準化事業發展的分階段目標。第二部分圍繞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和工作部署,設置了“夯實全國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先行區標準基礎”等19項任務。第三部分圍繞促進山西省標準化事業自身發展,設置了“推廣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成果”等5項任務。第四部分從“強化組織領導”等3方面提出了組織實施的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不僅在指導思想、發展目標上與《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具體地體現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的全域標準化、以市場為主導力量的標準化、實現科技創新與標準研制融合發展的標準化、標準適度超前以引導產業發展等新的理念。
《實施意見》在充分遵循《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精神的基礎上,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緊密結合山西省情安排部署各項任務。《實施意見》充分征求了山西省11個市政府、53個省直單位及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的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為任務主線,發揮好標準化工作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新興產業培育壯大、特色農業優質發展、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落實好“雙碳行動”等。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