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銷售企業是否需要配備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
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銷售企業須依法配備與企業規模、食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在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基礎上,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食品安全總監的職責是什么?是否需要考上崗證?
食品安全總監按照職責要求直接對本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擔下列職責:
(一)組織擬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供貨者管理、進貨查驗、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追溯體系建設、投訴舉報處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責任要求;
(二)組織擬定并督促落實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定期組織食品安全自查,評估食品安全狀況,及時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并提出改進措施,阻止、糾正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按照規定組織實施食品召回;
(三)組織擬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四)負責管理、督促、指導食品安全員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職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考核;
(五)接受和配合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等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細化制定《食品安全總監職責》。
食品安全總監應按要求考取《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明,才能上崗。
食品銷售企業的食品安全員的職責是什么?是否需要考上崗證?
食品安全員按照職責要求對食品安全總監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具體工作,承擔下列職責:
(一)督促落實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
(二)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管理維護食品安全生產經營過程記錄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關資料;
(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食品以及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報告;
(四)記錄和管理從業人員健康狀況、衛生狀況;
(五)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結合企業實際,細化制定《食品安全員守則》。
食品安全員需要經培訓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明,才能上崗。
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依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詳見《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有關表格的通知》表1-2《食品銷售監督檢查要點表》),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要點應當包括食品銷售者資質、一般規定執行、禁止性規定執行、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經營過程控制、進貨查驗、食品貯存、食品召回、溫度控制及記錄、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處置、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進口食品銷售、食用農產品銷售、網絡食品銷售等情況。